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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9日零时40分,备受关注的河北“王朝抢劫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保定市北市区*判决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此案历时16多小时,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
宣判词全文如下:
继续开庭,传原审被告人王朝到庭!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指控原审被告人王朝犯抢劫罪一案,本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在宣判!
再审审理查明,2006年8月11日上午8时许,原审被告人王朝驾驶雪铁龙赛纳汽车从石家庄出发,于11时32分到达保定市华电生活区附近。12时10分许,被害人陈英茹下班回家时,王朝趁其不备,将其推入室内,使用胶带封住其嘴,手、脚*。在翻找财物过程中,王朝接听其母杨惠贤电话,并从餐厅酒架上取下REMY红酒一瓶,放置在卧室门口。王朝抢走陈英茹家现金13000元,红色三星手机一部,24K黄金项链、戒指及翡翠戒指各一枚,价值总计5171.37元。14时30分许,王朝在京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新乐东五楼附近使用抢来的手机接听邢世平的电话,邢催促王朝前往处理交通事故。15时07分,王朝到达石家庄桥西非标准设备厂附近,与邢世平在石家庄市桥西事故中队办理交通事故相关手续。期间,王朝将抢来的手机送给底雪峰,底雪峰交给其妻史艳欣使用。案发后,该手机被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
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包括:陈英茹、其丈夫李全化及邻居王博、张彤的证言,购物*、收据及估价鉴定结论书,华电小区保卫人员刘贺宾、刘德兵、郭荣建的证言,现场勘查检查人员石俊鹏、邢哲的证言及现场勘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见证人霍文胜、被害人陈英茹的陈述,指纹鉴定报告,通话清单,车辆登记资料等书证,以及王朝前妻刘卉、证人表亚辉、邢世平、底雪峰、史艳欣、刘彦华、任天红、石俊鹏、邢哲、霍文胜、刘贺宾、刘德兵、郭荣建、李保刚、郭永军、朱小利、王朝等人的证言。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实原审被告人王朝实施抢劫犯罪的事实属实。
对王朝的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观点进行了如下评判:
1.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补充侦查主体应为原侦查机关的观点,*经调查后发现,本案自立案之日起进入法庭审判过程,检察机关在此期间依法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并在延期审理期间进行补充侦查,北市区*协助侦查困难,保定市*抽调力量成立“专案组”协助补充侦查,符合法律规定。
2. 关于现场勘查笔录的签名问题,石俊鹏、邢哲证实二人共同进行了现场勘查,霍文胜见证了整个过程。石俊鹏证实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并在笔录上打印了勘查人员及见证人的姓名。这些证据虽存在瑕疵,但已得到合理解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关于扣押酒瓶的物品清单及现场照片的问题,扣押物品清单虽有瑕疵,但石俊鹏、邢哲、霍文胜均证实从现场提取了酒瓶,该清单上有见证人及被害人签字,足以证实现场提取酒瓶的真实性。石俊鹏还证实从现场提取的酒瓶上发现指纹,并拍照固定,该指纹系王朝所留。
4. 关于指纹提取、鉴定的问题,虽由一人完成,但石俊鹏出庭对过程进行了详细解释,且在开庭时,*重新进行了指纹鉴定,证实现场指纹系王朝所留。根据相关规定,该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5. 关于酒瓶发还的问题,侦查机关已于2006年8月14日对酒瓶上的指纹固定,符合法律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并无不当。
6. 关于指纹照片形成时间的问题,石俊鹏、刘彦华、任天红的证言相互印证,证实指纹照片的形成时间是2006年8月14日,指纹确系来自案发现场。
7. 关于手机通话清单的问题,通话清单与多名证人证言相印证,具有客观性、关联性,经过庭审质证,*认为该清单具有证据效力。
8. 关于王朝案发当日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没有作案时间的辩解,经过调查,王朝使用的手机运行轨迹与证人证言、原始记载相吻合,证实王朝案发当天到过保定,并未影响其作案时间。
9.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证据不能作为指控证据的观点,*认为此观点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10. 关于指控所抢劫物品的证据问题,被害人陈述与购买*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11. 关于王朝辩称被害人陈述中称抢劫的人持*,抢劫事实尚未查清的辩解,*认为现场未发现弹痕,也没有找到*支下落,因此,指控未予认定。
12. 关于鉴定人员回避的问题,*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本案鉴定人不符合回避的法定情形,不予采纳辩护观点。
13. 关于案件系假案,串码可以伪造,有人故意陷害王朝的观点,*认为本案证据查证属实,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疑点。
14. 关于高速公路监控信息的问题,证人证言、王朝手机运行轨迹相互印证,证实了王朝驾驶雪铁龙赛纳汽车在石家庄与保定之间的行驶情况。
综上所述,原审被告人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媒体报道,在入狱的1603天,保定“王朝抢劫案”嫌犯王朝,在医院吞下数枚针头自杀后获救,这是王朝的第六次自杀。王朝及其母杨惠贤声称此案系冤案,并称保定市北市区*分局李刚等人有刑讯*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