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3小时前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无需单位盖章,但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以内);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根据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受害人本人或近亲属在单位不申请工伤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单位不肯签字盖章,对于工伤的事实,劳动部门应依职权进行调查后依法认定。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劳动关系要成立,就是拿你现在现有的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以后在去做工伤认定,最好找你当时发生事情时的同事做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工伤不一定非要这么处理啊。
职工个人可以自己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即可。
这事也不需要由职工和单位去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