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里的连续犯和结合犯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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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目前我们国家没有结合犯的规定。

参考资料:http://iask.sina.com.cn/b/15947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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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有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你问的是吸收关系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请加分
lyqo—┳j⑧处j⑧处h┏b堋p辅ㄞo—┳70550762112011-9-9 11:45:43追问我不是问牵连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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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犯是 A+B=AB 两个不同罪名结合在一起,成立一个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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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其特征(1)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成罪的数个行为。(2)从数行为必须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3)性质相同、成罪的数个行为必须具有连续性。(4)数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结合犯:是指数个各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的新罪的犯罪形态。其特征(1)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原为刑法规定为数个的犯罪。(2)结合犯是将数个原本的犯罪,结合成为另一个的新罪。(3)数个的犯罪结合成一种新的犯罪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通观我国刑法,事实上没有典型的结合犯。对于结合犯,只需按照刑法规定以新罪一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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