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夫妻共同房产一处。是老房子,由于平时小儿子照顾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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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问:80岁老人,老伴已于3年前过世,有几个儿女,现留有夫妻共同房产一处。是老房子,由于平时小儿子照顾老人比较周到,现在想跟小儿子一起生活,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部分,留给小儿子,请问该如何立遗嘱,去公证处公证的话,还需要什么手续?土地证和房产证是1953年的,因为和邻居有争执办不了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这样能去公证处留个遗嘱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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