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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村民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程序,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申报**:初始登记的用地户需携带土地批件(若以前建房无批件则需村委会证明)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向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申请。变更登记的用地户需携带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土地变更权属材料进行申请。
2. **土地勘丈**: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将与村内相关人士和用地户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勘丈,填写表格并绘制图纸。用地户需与相邻单位或个人在表格上用钢笔签字、盖章(或捺手印),并由国土资源所收回表格。
3. **审核**: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镇)*对申请进行初审,若合格,则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查和实地抽查。审查通过后,即予以发证。
4. **领证**:用地户需携带缴款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国土资源所领取证书,或者由村委会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用地户。
在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时,考虑到各地的具体差异,建议农民朋友先行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以确保了解和遵循当地的具体操作流程。遵循以上步骤,农村村民可以顺利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合法使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