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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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单位拖欠工资、未交社保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所以不存在提前的问题,至于工资标准,你可以申请仲裁时按你知道或工资折上的实际所得要求,因为举证责任在单位,所以即使你提的很高也没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属于第三种,所以你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单位,可以直接提出离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
所以只要你没有违反纪律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不能扣你工资。但考虑到公司有计薪周期,所以基本会同意公司在下个月一并支付。
如果公司扣发,你就带上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去劳动局投诉吧。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不但公司不能扣你工资,还必须支付补偿金给你。标准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可以帮到你

补充回答:
没有劳动合同就带上工作证,再没有就去银行打工资条。
你这个月有销售额,那提成工资自然也有咯。没销售额就另说了。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you he有合同么???劳动法可以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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