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执行加班倒休拒付加班费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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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说的很复杂!
1.不能安排调休的就要给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是2倍,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是3倍(工资总数/21.75天/8小时)
2.但是2008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如公司不与我们续签,未休年假是否可向公司要补偿金,这个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由于你的合同是从07年就开始签订了的,07年9月到07年12月的经济补偿金要按以前的规定,08年的经济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平时的加班,公司给予补休是合法的,前提是因为补休,所以不能扣除当月工资。
加班工资的规定,平时加班发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发双倍工资,法定假加班发三倍工资。每月计算工资天数21.75天是国家法定假变更后的标准,当从变更后算起,以前还是老的计算方法。
年休假制度虽有,但各地没有强制执行,因此想拿到还不容易。劳动仲裁也许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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