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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受《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2条、第46条、第87条调整,自己对照法律规定对应一下你的问题,看是否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6条、第87条略……。
热心网友
单位违法。
您不应该辞职,如果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如果单位辞退您,单位是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数额。
热心网友
不能,如果你请病假,单位也应该等医疗期满了,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你只是要求单位安排比较合适岗位,单位应该安排,不能够安排,就告诉你没有合适岗位。你应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热心网友
如果是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