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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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对于续签劳动合同方面的管理办法,可能各用人单位制定的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在这里无法提供固定的参考依据。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无正当理由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给职工付补偿金。

一、续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我国没有规定过续订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但明确规定,公司单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后,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同样,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能续订。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综上所述,续签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应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一般情况下公司应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员工发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如果双方都同意续签,到期以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即可,员工单方面决定不续签的,公司应该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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