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后还可以去澳门吗?刑事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5:48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4:34

传唤后如果经查证没有什么问题或者情节轻微,可以去,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一般要经机关批准,澳门脱离了机关的管辖,机关一般是不会批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4:37

机关传唤后,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就可以直接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羁押。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4:38

不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4:39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机关、可以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虽然理论上,如果机关认定你中是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你离境,但实践中,如未对你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一般不会通报出入境管理部门离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4:39

传唤是措施。你所说的可能是把口头传唤、传唤及强制传唤误当成不同的类型了。
传唤程序是一致的,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传唤措施。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