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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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23:42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无“土地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一专门罪名。
然而,若有人擅自非法倒卖土地,则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该罪行的起刑门槛较高,一旦涉及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便应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10亩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超过20亩的;
4.违法所得额高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未经明确授权却已多次以非法形式转让、倒卖土地,且曾受到过部门的两次以上严肃行政处罚的;
6.对社会产生了极为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