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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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8:03
福建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司法鉴定领域的新规定,以促进公正透明的司法鉴定服务。近日,厅方下发了闽司〔2011〕480号文件,针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了修订,并提出了《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对外公示有关规定(试行)》。
该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司法局以及全省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遵守《福建省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修订)》,这一修订旨在提升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素养,确保他们以最高的专业标准进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同时,新的公示规定强调了司法鉴定机构公开透明的职责,要求机构公开相关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鉴定程序、收费标准、鉴定结果等内容,以增强公众对司法鉴定的信任度。
这份文件的发布日期为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各相关单位需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以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通过这些规定,福建省司法厅旨在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正和公众利益。
为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对外公示行为,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对外公示有关规定(试行)》。该《规定》于2011年12月27日由福建省司法厅以闽司〔2011〕480号印发,共1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