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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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8:59
市桥平康路48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大楼(即交通大厦对面) 跨省转入:
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你可将在外地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即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20号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我们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对方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为你办理转移手续,并将明细表寄回我处。若外省转入的时段中,有与当地缴费重复的,由宜昌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跨省转出:
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你可将在宜昌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即持本人在宜昌市的《养老手册》宜昌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20号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此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你办理转移手续。若宜昌转入的时段中,有与当地缴费重复的,由上海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现跨省转移基金,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两块,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统筹基金转移的多少,对你个人享受待遇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