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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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6:29
签了竞业协议试用期离职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的,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