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2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30
正常情况下,收到预付款,可以不开具,等货款全部付清,在开比较方便。除非对方要求,你可以按照预收的金额,再根据合同列明的货物明细开具,但是往往金额不太好掌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33
从一般情况来说的话,你只要开给他全额,也就意味着他已经付完所有的货款了.那剩下的10%就不好收了.
1.可以在他全部付完款再开全额给他.
2.你可以分两次开给他.
3.开了全票给他后,要他写张前款凭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29
对于的开具的规定是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
第十一条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
......
对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三十三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看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看是否应该开具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31
收到多少款,就给开多少,你多给他们开了一是余款不好收,二是你们开出就要交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28
最好等货款全部付清,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