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2:59
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或自然投资人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你说的应该是外国公司想在广州设立代表处,从事联络工作。。。
经贸类、咨询类、服务类、实业类的一般经贸性质的外国公司,可直接提请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政务中心受理窗口)登记,所需资料: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应当亲笔签字;
2、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法开业证明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提交复印件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公证机关应为中国委托的公证人;
3、外国公司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提交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
4、驻在地址的《租赁合同》原件及产权资料。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文件需由产权人盖章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驻在地址应为办公、写字楼用途的场所。
5、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任命书》,任职文件由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出具,并提供被任职人相片两张,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工商登记完成后,办理代码证登记,最后办理国税、地税登记。。。如涉及外国人的话,还可根据需要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和工作签证(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