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及权益的问题。。财务知识有限,请大家帮帮忙,支支招。 谢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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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0:40

1、理顺公司财务。恕我直言,你讲述的情况不太清楚,但总的说来,给人的印象是贵公司财务完全没有理顺,与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完全不符。最大的问题在于,你们二位股东未把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分开。
2、公司日常开支与收入(如房租费、水电费等),不必按股权份额多少划分比例由股东个人承担,而应全部列入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股东个人为公司业务垫付的资金,如能当时报销则甚好,如不能当即报销则成为公司对股东个人欠下的债务。
3、你二人分别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即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各自从外面借的钱,应该有统一的手续、借款合同。一般而论,像董事长(或称执行董事,只是叫法不同)、总经理与其他公司、自然人的经济业务往来,按民法理论所说的称为表见代理,理所当然被视为公司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4、此问题已经回答过,不再赘述。
5、如贵公司两名股东其中一方要撤资退股,则公司势必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按我国工商登记的有关管理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为十万元,此其一。其二,如若股东想退股是不允许的,按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一旦设立,股东出资了就不能退股,但可以转让(比方说你的股权转让给对方那个大股东),如若公司全体股东无法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则公司只能在对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后宣告解散。公司解散时,清算是必经的法定程序,必须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且必须要聘请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综上所述,贵公司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纠缠不清。按法律规定,股东只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一旦出资完成,公司设立,公司就具有人格,法律上视为一个的“人”,故谓之“法人”。(所以“法人”并非指人,而是指一个组织。)公司设立后,所有的财务收支应该,切忌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纠缠不清,否则既损害公司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利益,也损害股东个人利益。
补充:公司设立时必须起草、通过公司章程,且公司章程还要交工商登记部门备案。建议贵公司可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可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来讨论、修改、通过、备案)中,就股东因参与公司管理而应得的工资、奖金等报酬进行规定,对公司盈利如何分红等等问题进行规定(一般而言,如非章程特别约定,则应按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红)。此外,公司应该定期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上可就公司的经营、发展、选举执行董事等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讨论表决,当然,表决权是按各位股东所占股权多少来定的,即“谁控股,谁决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0:35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合伙做生意,业务没有问题,主要是财务问题,俗语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朋友,我与3人合伙开过咨询公司,盈利了投入的2倍后不再进行,也是内部意见无法统一。
我总结一下给你讲:
1、房租水电等式日常支出,不用管按比例分担,融资也是类似的情况,最终企业的固定资产还是盈利及债务按1:4进行,资金再投入也是如此,如果你再投入多的话,重新核算所占股份,那么盈利也重新分配,这些需要协议或合同写明,最好找个律师进行指导。
2、如果项目好,最好不能半途而废,一般企业运营是以大股东的决定为主,看看国美,黄光裕的股票不占法定比例时,也没有发言权。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0:39

是在那个城市啊?2000元工资是不是低了点,最少要保证生活费日常开支啊,还有,如业务拓展费、路费、接待费这些是不是公司开销啊,

年分红要记得是净利润哦, 即扣除了各种成本,如房租、设备、人工、奖金、水电、税费等。
或者你还可以按完成多少净利润来制定分红比例:如50万以下,20%;50万,30%;80万,40%,100万以上,50%

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仅供参考!!!
明日不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0:43

如果你掌握的技术对公司的经营可以起决定作用,要通过与其他股东协商将你的技术折成现金股份,在公司的股权登记中体现,这样你的现金股份加技术股份就可以占一定的比例,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公司法允许股东以技术入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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