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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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4:04
我个人觉得你所描述的情形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更准确些。从上述文字来看,原合同对甲方而言肯定既有义务,也有权利。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和转让的规定来看:转让合同权利的,只需要通知乙方就可以了,无须征得他的同意;转让义务的,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转让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所以本案中乙方可以阻止甲方主体变更,各生产小组不能取代村委形式己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