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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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26
中国古代社会层级流动性其实并不低,按照很多人的观点来基本上都超越了欧洲同时期,但是很明显,中国古代社会层级流动性集中在了民(农工)、绅、商、士之间,而”地主“作为一个阶级概念,其实并不适用于中国古代社会。
详细说来,主要是。
中国古代土地的集中,造成的所谓“地主”,其实最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a.,宗族地主。
b,寺院地主。
c,官僚地主。
而个人地主其实数量并不多,而且所持有的土地也少见有大的,这点相关理论和数据可以参照秦晖先生关于“关中模式”和黄宗智先生的“内卷化”理论的相关论述。所以其实中国古代,除了以上三个“地主”外,大部分其实都是自耕地主,或者小规模地主,这些人很少雇佣佃农,或者只在必要时雇佣佃农。
同时,在中国古代,因为地主主要是宗族、寺庙、国家的,这些“地主”很少出卖土地所有权,所以土地交易中,会出现”田皮“和”田骨”交易等多种交易模式,造成田地的所有权不变,但是耕种权和租佃权各种混乱,也使得普通人很难聚集大量的土地。
所以,农民和地主之间的流动,不能说没有,但是确实也不能说有,因为本来小地主、自耕农、佃农的概念其实很模糊,有很多交叉,造成了中国古代底层极具活性又超稳定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