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凶宅" 能不能退房 判决双方撤销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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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0:48

1、买了"凶宅",可以要求判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卖房人返还购房款。
2、因为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交易时对房产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发生过人死亡的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而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同时,有人死亡的信息,会对购买者是否愿意进行交易,及以何种条件进行交易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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