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年试卷二第3...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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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5:58

【答案】:A
[考点]立案管辖中交叉管辖的处理
[解析]在立案管辖中出现的交叉管辖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民向司法机关提供立案材料不受立案管辖的。各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接受,不得互相推诿。《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机关或人民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属于人民直接受理的罪行时,应分情况进行处理:①对于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以告知被害人向人民直接提起诉讼;②对于属于人民可以受理的其他类型自诉案件的,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然后在人民提起公诉时随同公诉案件移送人民,由人民合并审理(《刑诉解释》第94条规定: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侦查终结后不提起公诉的,则应直接移送人民处理。
(3)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人民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机关管辖,由机关为主侦查,人民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管辖。由人民为主侦查,机关予以配合(《六机关规定》第6条)。
(4)人民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提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人民处理。
本题属于上述第4种情况,而且抢劫罪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故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而且根据立案管辖的规定,抢劫罪应由机关立案侦查。因此,本题中,应当对自诉案件,即伤害案继续审理,而对抢劫案,则应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难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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