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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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20:31
村上名义可以的,比较好的方法是和村上,尤其是村长支书,一起弄,或者让他们参与,(不用正儿八经参与,给他们分点儿利益就行)这种事,拉上他们,好干。证好批,回头采的时候也没人找麻烦。
唯一的问题就是,如果效益非常好的话,别人可能眼红,有可能去村长等人周边说闲话,把你挤掉。或者他们自己干。所以你最好弄的有点儿技术含量,别太简单,别让人一看就会,一看就眼红。
对,山啊,土地啊,都是大队的。包括承包山林什么的,都也是跟大队说。就相当于个使用权呗。你得核算下成本,前期投多少进去,后期每年能有多少产出?多久就见效,还有你算需要的时候,别按现在的市场价格和需求估计,保守点儿的好。
总之,前期的投入,用来维持跟大队及*的关系,这钱少不了。具体数额,你得衡量今后的产出,再考虑
可以,我先说说费用,按面积来说的,都是。我估计你的大概是5000左右,就能办下来。
涉及的部门:国土局,环保局。
要完成立项,检测,环境评价,安全评价什么的。
你可以参考下下面的流程,但是你的肯定比这个简单的多~
一、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一切前期工作的前提。
划定矿区范围,作为采矿权审批程序中的第一个环节,须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划定。具体工作分为以下3个层序。
(1)采矿权申请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按开采登记办法规定的发证权限和地矿主管部门对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的授权,申请人将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在申请中应说明:
1.办矿必要性;
2.地质勘查工作概况、地质资料取得的方式;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
4.矿山建设投资渠道的计划安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