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建房屋的认定有何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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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8:38

  关于违章建筑的拆除一直是大家比较重视的,也是国家重点工作之一,那么目前来看违建房屋的拆除也是一件大事情,那么大家对于违建房屋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网友咨询:
  关于违建房屋的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违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四)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违建的认定主体分别是: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部分权利下放地区的*、乡、镇*与自然资源部门。
  认定违建的流程: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调查程序;决定程序;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律师补充:
  违章建筑容易给人们正常生活造成不便或是造成安全和财产损失的问题,因此发现了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除了对违建的认定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之外,违建也不是说拆就能拆除的。首先是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下达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对于程序性的违法建筑,一般会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影响;对于实体性的违法建筑,则会责令限期拆除,否则按照规定处罚。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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