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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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49
第一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第二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第三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被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于一九年月结婚,第二继承人随母至被继承人家中,时年两周岁。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婚后生育一女,即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婚后,于一九年建造了三间砖瓦结构房屋。二0年月,被继承人去世,但其遗产尚未继承。第一继承人之后与他人再婚。
关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问题,三位继承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间房屋被视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其中一间半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另一间半房屋属于第一继承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的一间半房屋作为遗产,应由三位继承人均等继承。
三、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将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因此,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表示同意。
四、第一、二位继承人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一间半房屋归第一继承人所有,第一继承人向第二继承人支付一间房屋的价款。即一间半房屋的商定价格为一万五千元整,因此一间房屋的价款第一继承人向第二继承人支付一万元整,以此完成继承事务。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三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 第三继承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