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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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2:31
法律主观:
新房验收时,是购房者最激动的时刻之一了。意味着自己的家就要到手了。但是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不能粗心。对于购房者,这时有哪几件事是一定要做的呢?还有哪些事是一定要注意的呢? 必须做的几件事 1、查看文件 新房验收时,有三个文件是一定要看的,这是购房者能够确认房屋是否合格的重要凭证之一。这个三个文件分别是《住宅质量 保证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2、检查房子 就是狭义上的验房,对房屋的细节上检验,主要把握这几点:面积上对不对,可以通过《面积实测表》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部分;如果是精装修,检验是否合格,这个可以咨询专业人士进行专业的检测;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是否要退房,清楚退房的要求和处理办法。 3、要求承诺 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根据质量问题逐项进行修复或给予修复的书面承诺。还有如果面积出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补偿或者退款等等。 4、交纳费用 买房 除了购房的费用外,在交房时还有几个费用需要交纳: 契税 :1-3%* 网签 价; 公共维修基金 :房款的2%-3%;物业管理费用。 5、领钥匙 签署了《住宅钥匙收到书》,就可以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必须注意的几件事 1、“两书”指的就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及各个部分的类型性能的详细说明,如果要后期装修或者改造,这个是必须查看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向购房者做出承诺的书面文件,同时也是一个质量保修的约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房屋出现了非人为的问题,会由开发商出面维修。 2、不轻易收钥匙,签字验收 这一点千万要记住。有的开发商会在你还没有检查房子时就提前过来把钥匙给你让你在收房单上签字。有些没有经验的购房者以为这是正常的流程就轻易下笔了。但是一旦你签字了,就意味着你已经验收了房子,如果房子出现了问题就会很容易和开发商发生纠纷,而且解决起来十分困难。 3、问题一定书面约定 如果在验房的过程,发现了质量、面积等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和开发商在纸面上约定清楚,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不要给开发商扯皮的机会。
法律客观:《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