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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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宣宗重视服饰等级制度,牛丛被调为睦州刺史时,皇帝赐予他紫服,牛丛表示感谢后又请求将他身着的红色朝服归还,皇帝应允。宋朝服制规定,空缺后不能穿着借服色。宋孝宗乾道二年,作者观察到浙西路提点刑狱姚宪穿着绣有金鱼的紫袍朝服入朝,退朝后门吏窃窃私语。两天后,姚宪穿着红色朝袍离开,引起作者疑惑。曾觌解释,姚宪昨日穿紫袍,今日穿红色袍,是因为京都机关允许监察州县穿着借服,而外郡则不行。姚宪误穿紫袍,引见传达使命的谒吏未告知,已决定处罚并备好公文通知,故今日仅穿红色朝袍。姚宪因审慎不足,未能及时了解借服规定。洪适出知徽州时借紫色朝服,后任命江西路提举常平官时未借给朝服,借服规定复杂。作者与薛良朋讨论后,为张坚提供了借服依据,张坚同意申报功绩,但主管部门未批准。服制规定难以统一,需具体分析。近来吴镒知郴州后,任命为提举湖南茶盐官,依然可以借紫服,遵循了以往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