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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既然是年末结账了,那么年度终了,企业要核算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所以企业应将“本年利润”账户的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应无余额。
热心网友
本年利润反映的是本年度的利润,年末当然要结转为零。下一年反映的又是下一年的利润了,和本年没有关系。
热心网友
既然是年终结算,在年终,企业要计算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因此,企业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当年利润应该没有余额。
年终结算是指在年终清算的基础上,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对上级和下级*总预算之间的预算分配(结算、补助)收支和经常项目进行结算。对于上级财政和下级财政按规定分别结算的事项,应一并计算年度应发补贴金额和上缴结算金额,与补贴金额和上缴结算金额进行比对,结合往来账款,计算全年应发补贴或结算的最终金额,并填写“年终财务结算单”作为年终财务结算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年终结算也是整个决算编制前的年终清算工作的一项专项清算结算工作。
拓展资料:
1.配额结算。 为简化结算事务,对于金额变化不大的结算事项,财政部为地方财政确定一个基数,每年进行结算。到1996年底,32项结算事项由单独结算逐项改为固定结算。
2.纳税申报和收入结算。 纳税申报是“分税制”财政*下*财政向地方*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是我国“分税制”改革过程中为维护地方既得利益,逐步提高*财政收入比重,增强**宏观*能力而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
3.其他结算。包括地方财政对*企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资金的检查、入库收入共享结算的补缴;地方审计机关对*企事业单位违纪资金进行审计,补贴入库收入分成结算;**减免农业税,补贴就地安置。
4 .经济技术开发区,结算*增量返还和企事业单位划转。 结算工作中,上级财务部门根据年终财务制度结算项目填写“年终财务决算表”作为下级财务结算的依据。各级预算总会计师应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年终财务决算表”中批准的纳税申报收入、原系统补助或结算、专项拨款补助、专项结算补助或结算的金额,通过“与上级往来”和“与下级往来”账户办理会计转账业务,结清上级和下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