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04: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有记者卧底进入必胜客北京和谐广场店和魏公村店,发现后厨存在餐厅管理人员篡改食材有效期标签、食材不按时废弃,烹炸用油长期不更换等多种食品安全问题。
这两家门店这一系列的行为显然都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其中对于篡改食材有效期标签的这种行为是可以给予以下处罚的:
一、没收相关的过期食材。
二、如果用过期食材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则要对涉事门店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三、如果说他们违法情节严重的,则要吊销许可证。
由于本案涉及众多消费者,而消费者们又难以自己举证自己购买的食品刚好就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那一批,所以对于此案通过公益诉讼实现索赔目的更为妥当。
对于涉事的这两家门店,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对于涉事的这两家门店,首先他们生产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已将相关的原料都会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其次他们因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所得,也会被没收;最后他们还会被处以罚款,至于罚款的金额则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宜以及违法经营所得或者违法生产的食品的货值确定。
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在购买了之后应该向谁索赔呢?
对于这种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消费者在购买了之后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经营者索赔,不论消费者向谁索赔,他们都是需要赔偿的;只不过在赔偿之后,如果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是违约?
其实这种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卖给顾客的行为也算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当顾客下单付钱后,商家与顾客实际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而形成这种合同关系后商家作为卖方就有义务向顾客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果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那就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