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中介签劳动合同与单位有何不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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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7:08

跟中介签劳动合同与单位在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及工资支付方式和法律责任方面不同。和中介签订的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关系,到用工单位属于劳务派遣;被派遣的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社保工资都由派遣单位发放,和用工单位没有关系。
一、跟中介签劳动合同与单位有何不同?
和中介签订的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关系,到用工单位属于劳务派遣;被派遣的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社保工资都由派遣单位发放,和用工单位没有关系,但涉及加班,用工单位还是要给加班费的。
与公司签合同,就是直接和用人单位签,并建立劳动关系,成为公司的一员,福利待遇等会比劳务派遣的高很多。劳务派遣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都是以人的劳动付出获得回报的一种合同,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大家不要混淆。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二、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毕业生初到职场,是通过劳动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的,这样的合同是派遣合同。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有明显区别,中介负责支付劳动报酬,一旦发生工伤,中介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这样的合同,毕业生应该仔细阅读条款,防止被中介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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