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2:0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没有效力。去做公证都没效力。分手全凭自愿,不能靠约定来强制。
打印和手写效力一样。但是约定不分手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如若约定:分手以后一方要支付对方2万元。是有效的。
给你举个例子“哪方都不能提分手,若提出分手支付2万元”这样的约定无效,因为你了另外一个人自由,分手是个人的权利。
但是如果签订“如果两个人分手,甲方必须支付乙方2万元作为补偿”这样的约定是可能得到法庭的支持的。
还有这里的数额不能太离谱,如果签5万、10万能得到支持,签订100万、1000万也是不能得到法庭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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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感情不能用金钱衡量。感情不能勉强。
如果你不想签就不要签,如果我男朋友要和我签这样的协议我就和他分手。想和我交换感情我就让他倾家荡产,万劫不复。
祝你好运。女人都是好人!!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请问是恋爱双方的不分手协议吗?我想是无效的,纯粹小孩子游戏,涉及法律方面简直人身自由权.
协议打印或手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字迹清晰无涂改痕迹,手写易产生文字游戏要小心.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涉及人身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由此可见,设定“不分手”这一涉及人身关系的协议是不适用《合同法》的,这类不分手协议是无效的。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楼上的逻辑玩的好:)
理论上是这样,但我认为实际上还是不能够予以支持的,因为法官还是会实际审核合同的。
就像不存在借款关系的借条一样,如果不能提供辅证,仅评一张借条还是难以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