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干活签的是劳务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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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7:29

  建筑工地干活受到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工伤认定主要依据是开用工主体资格和用工事实,即便是签的劳务合同,不影响最后的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2013]34号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7:29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得到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7:30

根据工伤等级赔偿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7:30

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来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7:31

看什么程度,一般现在都正规了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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