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追偿工作办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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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1 13:20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强险的投保公司赔偿,赔偿金额大于保险金额的,不足部分由机动车车主赔偿。

2、实际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先由交强险的投保公司在保险金范围内赔偿,然后再由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赔,最后如果事故是在责任方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应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车是借来的,借车的人有过错,出借方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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