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从公积金里扣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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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0:26

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不一定从公积金里扣。
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不一定是从公积金里扣,公积金贷款既可以使用自己的自有资金还款,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如果用户想要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那么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即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去偿还贷款,主要有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后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如果出现未按规定及时还款的情况,是会直接影响自己的个人征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除。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还款额时,需往公积金联名卡内存所需还款额。需要注意存入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本期还款数额,不能存入小于公积金的数额。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可以从公积金账户扣除,也可使用现金支付或是银行的储蓄账户。当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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