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是怎样的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02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9:58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向*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向一审*或与与一审*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提出执行申请。 (2)*受理申请。被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异议,*收到书面异议后15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的10日内还可向上一级*申请复议。 (3)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后要通知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内履行,逾期未履行则强制执行。执行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在收到执行申请的6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上一级*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