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共有产权房需在京工作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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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共有产权房”,可以减轻购房负担。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共同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有自住型商品房*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和规范,未来将在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供应规模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实行*与购房人共有产权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使用权”转让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房屋销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与老百姓共同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竞价”等多种方式出让,按照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在审核分配方面,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过户记录的申请人,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住房将优先保障项目所在区域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域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无房户,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域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户。在规范管理方面,已购共有产权房屋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持有机构应当按照房屋产权份额取得相应部分的租金收入,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具体约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产权份额;5年后,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可按市场价转让。北京将严格查处虚假购买和非法使用行为。违规者10年内禁止再次申请北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性住房。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征信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申请人,将被*购买共有产权房。根据办法,“新北京人”分配不低于30%。各区*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地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低于30%。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使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群众住有所居。进一步完善了国家*,使人们能够负担得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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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共有产权房”,可以减轻购房负担。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共同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有自住型商品房*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和规范,未来将在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供应规模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实行*与购房人共有产权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使用权”转让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房屋销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与老百姓共同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竞价”等多种方式出让,按照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在审核分配方面,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过户记录的申请人,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住房将优先保障项目所在区域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域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无房户,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域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户。在规范管理方面,已购共有产权房屋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持有机构应当按照房屋产权份额取得相应部分的租金收入,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具体约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产权份额;5年后,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可按市场价转让。北京将严格查处虚假购买和非法使用行为。违规者10年内禁止再次申请北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性住房。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征信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申请人,将被*购买共有产权房。根据办法,“新北京人”分配不低于30%。各区*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地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低于30%。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使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群众住有所居。进一步完善了国家*,使人们能够负担得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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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共有产权房”,可以减轻购房负担。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共同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有自住型商品房*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和规范,未来将在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供应规模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实行*与购房人共有产权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使用权”转让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房屋销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与老百姓共同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竞价”等多种方式出让,按照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在审核分配方面,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过户记录的申请人,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住房将优先保障项目所在区域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域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无房户,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域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户。在规范管理方面,已购共有产权房屋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持有机构应当按照房屋产权份额取得相应部分的租金收入,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具体约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产权份额;5年后,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可按市场价转让。北京将严格查处虚假购买和非法使用行为。违规者10年内禁止再次申请北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性住房。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征信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申请人,将被*购买共有产权房。根据办法,“新北京人”分配不低于30%。各区*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地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低于30%。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使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群众住有所居。进一步完善了国家*,使人们能够负担得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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