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业用电采用按实际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还受不小于装设容量4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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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7号)》,明确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是通过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的重要措施之一。按此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电力用户申请的最大需量核定值,不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中关于“电力用户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其基本电费按照申请的实际最大需量计算。同时,为避免电力用户报装变压器容量过大,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电网企业应与用户认真研究用电容量,并通过合同进行约定。追问北京这边的*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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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属于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
1、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没有规定实际需量与合同核定值的关系,实际最大需量按供电企业每月抄表确定,按抄表得出的实际最大需量*32元计算;
2、具体报装容量需以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结合您的实际用电情况确定,建议您可先按照实际用电需求报装,后期再有新增用电需求可办理增容业务;
3、如您的变压器报装容量比实际用电需求容量大,变压器长期低负荷运行,会影响功率因数不达标,造成力调电费较高的情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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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工业用电采用按实际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仍然受到不小于装设容量40%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文件,电力用户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因此,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费按照申请的实际最大需量计算,但实际最大需量不能低于装设容量40%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际最大需量超过装设容量的40%,超过部分需要另外计费。此外,如果实际最大需量发生变化,需要提前告知供电企业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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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7号)》,明确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是通过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的重要措施之一。按此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电力用户申请的最大需量核定值,不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中关于“电力用户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其基本电费按照申请的实际最大需量计算。同时,为避免电力用户报装变压器容量过大,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电网企业应与用户认真研究用电容量,并通过合同进行约定。追问北京这边的*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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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属于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
1、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没有规定实际需量与合同核定值的关系,实际最大需量按供电企业每月抄表确定,按抄表得出的实际最大需量*32元计算;
2、具体报装容量需以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结合您的实际用电情况确定,建议您可先按照实际用电需求报装,后期再有新增用电需求可办理增容业务;
3、如您的变压器报装容量比实际用电需求容量大,变压器长期低负荷运行,会影响功率因数不达标,造成力调电费较高的情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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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工业用电采用按实际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仍然受到不小于装设容量40%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文件,电力用户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因此,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费按照申请的实际最大需量计算,但实际最大需量不能低于装设容量40%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际最大需量超过装设容量的40%,超过部分需要另外计费。此外,如果实际最大需量发生变化,需要提前告知供电企业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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