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治出了事谁负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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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08:18

自我责任划分,共公事务共同承担

业主探索自治管理模式
,2013年,康居小区原物业公司因为资质不够被注销并撤出康居时代小区。为确保小区各项事务正常运转,同年6月,琥珀街道和奥林花园社区动员并协助小区选出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新班子“上任”第一件棘手事就是挑选物业公司。
    ,业委会结合小区实际,征得广大业主同意后,在街道和社区支持帮助下,探索出“业主自治管理”的新路子,搭建了由业委会、议事委员会和楼栋长组成的*自治组织框架。由业委会作为小区管理主体和决策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管理小区。小区50个单元各推选出一名业主担任楼栋长,负责收集本楼栋业主意见和建议,代表各单元业主行使自治权。再从楼栋长中推选出10人,组成小区管理议事委员会,参与商讨小区管理中的各项事务。
  “业委会挂牌成立了小区‘服务中心’,接收了康居物业的原班职工,并代表全体业主聘请职业物业经理人担任小区管理首席执行官,为小区业主提供安保、保洁、报修等专业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许长江说。
  奥林社区**张家国说,“服务中心”实际上相当于业委会决策的执行机构,承接的是物业的职责。但与物业不同的是,扣除了人事权和财务权,交由业委会管理。在这样特殊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自家物业”是一个新生事物。
临时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主任和成员,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具体做法是:1.先和居委会沟通,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时间,2.然后通知全体业主几点在什么地方召开关于什么问题的业主大会,要求业主参加。3.再按照幢、单元选出代表,由这些代表参加临时会议,商量小区的具体事务。4.整理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然后再去居委会备案,最好到房产局物业处备案就可以了。以上所有流程里面都要有居委会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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