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具体流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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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5:50

  保定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保定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如下:
  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保定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大修说明:
  1、体结构损坏严重,有局部危险的房屋;
  2、屋面严重漏雨需铲除重做的房屋;
  3、需挑顶修缮的房屋;
  4、整栋房屋需要进行设备(包括上水、下水、通风、采暖等)管线拆换、改装的房屋;
  5、需抗震加固的房屋。
  馨提示: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温馨提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以下各条款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填写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人手章)进行提取。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保定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保定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步骤二:
  办理手续: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
  步骤三:
  公积金提取: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房租支出总额;
  3、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由管理中心按保定市市场租金水平和普通型住房面积标准测算确定。
  4、贷款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同时期还款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之和。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额度不超过所支付的费用总额(患重大疾病可提取账户余额)。
  全额提取:
  保定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自受理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5:50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

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

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

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

一、提取条件

1、房屋类:

1)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3)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6)在集中封存帐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7)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保定公积金提取时限:

1、买、建造翻建及大修房屋的,提取公积金的有效时限为一年。

2、付房租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在租赁期限满6个月以上。

三、保定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自受理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5:51

满足一下条件 准备好资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身份证、已登记卡号的银行卡,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改返迁住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或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二、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分房名单(单位、姓名、楼号、单元、房间号)、集资购房协议和购房票据。

三、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四、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票据。

五、职工贷款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需提供借款合同,再次提取只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

六、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规划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七、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退休、退职审批表或离、退休证。

八、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九、职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证明或原户口注销证明。

十、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十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明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建部门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十二、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十三、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工作调动不办理账户转移的,提供工作调动手续或证明。

十五、职工提取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均可)及身份证。

十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直系亲属需提供死亡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介绍信、职工死亡的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

十七、在职职工参军、脱产上学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入学录取通知书。

十八、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车祸、火灾、重大疾病、子女上大学等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管理中心依据个人申请、突发事件性质和支出(损失)情况以及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审定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九、单位宣告破产且未重组的,由破产清算组提出申请并提供*出具的《破产裁定书》,统一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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