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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朋友,你说的也太不具体了!现在国税局管理的税种主要是*和消费税还有企业所得税。按规定*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但同时,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所以,对于除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以外的企业是不适用起征点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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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说的也太不具体了!现在国税局管理的税种主要是*和消费税还有企业所得税。按规定*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但同时,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所以,对于除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以外的企业是不适用起征点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