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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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1:58
巴彦县的居民归属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个近郊县。旧名 满语“巴彦苏苏”,意为“富饶之乡”。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距哈尔滨市区87公里。地处东经126°45′53″~127°42′16″、北纬45°54′28″~46°40′18″。
县境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2.7公里,幅员3137.7平方公里。东南西北分别与木兰县、宾县、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及绥化市庆安县为邻。 全县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9万人(2011年)。
人口由汉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壮族等15个民族组成,以汉族为主。1999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 2007年被授予“全省养猪第一县”称号。2011年,巴彦县入选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县”。2012年被授予“中国书法之乡”称号。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4年8月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巴彦县为黑龙江省直辖县。1955年3月改巴彦县*为巴彦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设绥化专员公署,巴彦县为其所辖。1996年3月松花江专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巴彦县又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巴彦县共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巴彦镇、兴隆镇、西集镇、万发镇、龙泉镇、天增镇、龙庙镇、洼兴镇、黑山镇、巴彦港镇、松花江乡、富江乡、红光乡、德祥乡、丰乐乡、山后乡、镇东乡、华山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彦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1:58
巴彦县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哈尔滨市的近郊县,巴彦县的居民归属于哈尔滨。
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距哈尔滨市区87公里。地处东经126°45′53″~127°42′16″、北纬45°54′28″~46°40′18″,县境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2.7公里,幅员3137.7平方公里。东南西北分别与木兰县、宾县、哈尔滨市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及绥化市庆安县为邻。
全县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9万人(2011年)。人口由汉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壮族等15个民族组成,以汉族为主。
历史沿革
早在一万年前,巴彦祖先的一支就以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
商周时代,巴彦县属肃慎族管辖。
两汉、魏晋、南北朝巴彦县属夫余国的管辖。
隋唐时期,巴彦为靺鞨部辖地。
辽金时期,巴彦为女真之地。本时期巴彦境内唐括部、泥庞古部、术甲部、婆鲁木部等。经考古证明,辽金时期是巴彦人类较活跃的一个时期。
元代,巴彦为贴木格斡赤斤的封地(后属辽阳行中书省女真水达达路)。
明代巴彦归属亦玛拉山卫,为西海女真之地。永乐四年明*在黑龙江设奴尔干都司,巴彦归其管辖。
19世纪中叶,随着黑龙江土地的大量开发,清咸丰九年(1859年)始招民兴垦,设治城为中兴镇(即今天巴彦镇)。清同治元年(1862年)设呼兰厅管理此地。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设呼兰厅为府,移治呼兰城,改呼兰厅为巴彦州。
九一八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东北,民族英雄张甲洲打响*东北武装抗日第一*,1932年巴彦沦陷,4月5日改为巴彦县公署,隶属伪满洲国滨江省,为甲等县。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于9月成立巴彦县民主联合*,11月成立巴彦县*,初由滨江省直辖。1946年1月为松江省哈北专员公署,1947年哈北专员公署撤消,由松江省直辖。
1954年8月,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巴彦县为黑龙江省直辖县。1955年3月改巴彦县*为巴彦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设绥化专员公署,巴彦县为其所辖。1960年4月划归哈尔滨市,1965年6月成立松花江地区专员公署,本县为其所辖。1996年3月松花江专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巴彦县又划归哈尔滨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