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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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31
答辩人 :xx,男,汉族 xxxx年1月11日生,住xxxxx。居民身份证号:xx
答辩人对上诉人xx因民间借贷纠纷不服某某*(xxxx)第号判决提出的上诉,现针对上诉内容答辩如下: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因此(xx)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合理合法,请求二审*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
以上证据均系上诉人自愿签署并亲笔签字确认,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上
二、上诉人证明某某事实与本案无关。
上诉人提交的某某证明的是与本案认定的事实无关。
因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恳请二审*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