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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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09
假发在16世纪晚期开始流行。当时欧洲越来越多的人感染了性病,由于当时抗生素还没有广泛用于治疗,感染者饱受皮疹、失明、痴呆、开放性溃疡和脱发的折磨。而脱发的问题在社交圈中尤为严重。
除了掩盖性病导致的脱发,假发对长虱子的人来说也有很大帮助。毕竟处理头发上的虱子要比给假发消毒麻烦多了。
到了巴洛克时代,假发摇身一变成了*特权,只有地位尊贵的人才能够佩戴可以改变形象的假发。大名鼎鼎的路易十四有国王专属的卷曲长假发。在各种公众场合,国王都会亲自挑选一款假发。这不仅体现了宫廷礼仪,也展示了路易十四至高无上的权威。
由于路易十四对假发的推崇,假发与*王权的对等地位在欧洲逐渐成为共识。
经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洗礼,假发的*权威渐渐褪色,但经济权威愈发凸显。一个精美的卷曲长假发大约价值1000个塔勒,相当于今天的两万欧元,一辆中等轿车!对于那时的欧洲人来说,假发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也是尊贵地位的体现。
因为一场重病,卢梭决定抛弃丰富的物质享受,过简朴的生活。但是,他没有放弃佩戴假发。因为,假发是身份的象征。
扩展资料:
起源于18世纪的马尾假发和长袍服饰,一直以来都是英国司法系统的象征。历史记载,律师的黑袍最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当时是悼念查理二世驾崩所穿的丧服。
假发的使用始于18世纪初,现在所用假发的样式是1822年设计的。那时戴假发是欧洲社会的时髦装束,只有达官显贵、王公贵族和法官律师等有身份的上流人物才能戴假发,从此逐渐形成了风气。
许多年过去了,素来以怀旧著称的英国人还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庭上头戴假发、身着长袍。目前的法庭假发主要有两种样式,一种是长可及肩的长假发,是在盛大活动和礼仪场合中戴的;一种是只盖头顶的短假发,是在平时法庭上戴的。
但英国上院上周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表明,2/3的英国受访者认为,法庭服装应该改换一下样子,但同时多数民众认为,在刑事法庭上仍可以保留假发和长袍的样式。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国际 > 正文> 白色假发原来大有来头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大学新闻网——从假发看欧洲历史演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第十一版 环球扫描>>总觉得不太舒服,夏天还会发臭 英国法官不想戴假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0
假发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不少行业也将其作为标志。
但法国大*和美国*战争涤荡污泥浊水,*党移风易俗,一扫各种地位、等级的标志,现在只有英国和少数几个国家的*系统保持这种习惯。英国的法官以及从前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包括的法官,头上戴着一个披肩假发,律师戴着小假发,法官和律师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这种装饰下的开庭,给人一种非常礼仪化的感觉。据说,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法,就可以掩去其本来面目,去除私心杂念,成为法治的化身,成为真、善、美的化身。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批评假发说,他最痛恨的就是英国式的法官的假发,阴森恐怖的小眼睛从假发后面闪着蓝光的场景,简直受人不了。美国也废除了假发和法袍,但后来法袍恢复了。假发、法袍这样的服饰营造的气氛是凸显了法官这种角色的极端重要性,这种职位的极端重要性。法官戴的假发属于官职式假发,表示自己的官职,它要营造的气氛是生怕你看不出来这是假发。所以这种假发戴上去以后给人一种特别"非人化"的感觉,也就是说,戴上假发的人看上去就不是个人了,它体现了要把法官当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 当然,现在有些地方要求不一定就是那么严格,有时也会出现没带假发空袍子现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0
因为他们一身都是屎,身屎嘛。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1
根据历史学家和民俗学家的研究,英国人戴假发的流行时尚传统大约始于十二世纪,当时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师的专利,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假发的制作成本昂贵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为马鬃的取得并不难,而假发的制作可是个精细活,而且没办法通过机器或生产流水线进行批量生产。
生产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的工匠花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包括编织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白色、金*、浅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国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区,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国本土,金*和灰色最为流行。
一般一个法官的假发要超过1500英磅(折合人民币约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发,也不低于300英磅。
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也不会像女士们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买多顶假发。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从某个意义上,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
一位法学院学生在取得律师资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给他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发。许多从事假发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业,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发的历史,比某些英国贵族的家族谱系还长。
定制假发也是一个需要耐心等待的过程,因为许多名匠的预约期已经是在几年之后,即使能马上定制,在制作过程中,你的脑壳需要至少被尺子量过十二次,这并不是匠人们故意折腾你,而是精致工艺的要求。
当然你也可以买一个现成的,但毕竟不如量体裁衣般温柔地吻着你那聪明的脑袋,更何况随便买来的假发在许多法律人看来,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个庄重的宴会一样无礼。英国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称,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确甚至刻板,强调的是稳定与平衡,而对个性化的东西兼容性较小。
许多假发匠人世家对于每一个售出的假发都有记录,要求购买者签名备案,几百年下来,在这些记录中可以找到许多名人的亲笔签名,因为许多知名*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从事律师工作的。
假发的保管也是个细致活,一般每一套假发都配有一个通风的铁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存在的艺术品,价值远超过于假发本身。最早时,在英国人头上还经常长虱子的年代里,假发在保存时会被撒上一些药粉,用来防虱子。
最后一个与中国有关的问题是:在很长的时间内,假发所用的原材料马鬃绝大部分来自于中国,这也是鸦片战争前中英贸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叶外的一项重要交易品,因为欧洲马匹的鬃毛不易进行纺织而且容易折断,而鬃毛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国马所产的鬃毛能经历过种种考验。
提起英国的法官或律师,脑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现出那灰白的稍带卷曲的假发。对于英联邦的法制传统之外的人,虽然假发已成为英联邦法律人符号特征,但这样的装扮并不会油然生出庄严肃穆的威风,相反,常常是一种怪怪的感觉,让观者不时的替他们捏着一把汗,担心会不会随着大律师颇有风度的鞠躬而滑脱下来,当庭出个洋相。美国第三任总统托玛斯?杰斐逊就曾说,“(英国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窥视的老鼠”。这个仪表还吓得一个出庭作证的孩子大哭不止,导致英国专门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别法庭完全取消了假发。
假发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古埃及和古罗马帝国的文献就有相关记载。然而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流行,一般认为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戴假发,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效仿,随后风靡欧洲,以至于连妇女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到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十七世纪的英国人萨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记,真实的记录了假发在英国流行的历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国王和公爵都将戴假发的传闻,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将头发剃光,定作了假发。佩皮斯写道:“告别自己头发还是有些许伤感,但一切结束了,我就要戴假发了”。由此可见,假发在英国流行,榜样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样之外,假发的流行还有一个原因。据垄断英联邦假发行业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厂(Ede & Ravenscroft)介绍,由于十七世纪的欧洲缺乏供暖系统,人们不便洗热水澡,为了防止寄生虫的滋生,最好的办法就是留短发而以长长的假发替代。
早期的假发使用人的头发制作,如债务人用头发抵债、甚至是死人的头发。那时的法庭上,各种假发的气味混合简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们出庭有时不得不自带一束鲜花来稍稍化解一下。这种状况直到1822年汉弗莱?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发明了利用马尾制作假发的工艺才结束。
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数百年过去了,假发不再时髦,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而且假发不卫生、太热、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说改变也很难。人们习惯性的将假发与地位、身份乃至正义联系起来。事务律师获得出庭权以后,就因为没有戴假发的资格而向上议院提出了好几次不成功的陈情,而不少被告人也优先选择可以佩带假发的出庭大律师为他们辩护,据说是否戴假发还直接关系到对陪审团的说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时代虽然早已过去,但看起来当初的时尚--至少在假发这一点上--仍然从坟墓中伸出手来牢牢的束缚着当代的英联邦法律人。澳大利亚在70年代为了顺应家事法庭(Family Court)减少形式,增进和谐的潮流,取消了假发。但到1987年,据说是由于发生了多次针对司法人员的袭击,于是又恢复了假发。笔者以为,澳大利亚的这一做法,更多的是传统心理作怪,或者说是传统论者为了保住头上的假发,拿这些袭击说事儿而已,绝对难说是对症下药。因为在英国,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别法庭中司法人员佩戴假发的惯例后,似乎并没有类似澳大利亚的恶果发生。2003年,英国又进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发的调查,发现多数资深法官和事务律师希望取消假发,而下级法官和出庭大律师则坚持传统。更有68%的公众希望法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发,说明假发在英国民众代表司法正义的符号作用仍然很强。
争论归争论,假发看来不会很快地在英联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纳德逊勋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话概括了这场争论, “既然假发至少过时一个世纪了,那也不用急着取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12
为什么这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