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新政致合同解除买卖双方谁的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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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33

法律分析:房贷新政致买家退房算不算违约仍有存在争议。购房人和卖房人对于因*变化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的事实一般无争议,而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购房人认为因*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不构成真正的违约,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人无须承担责任,其已交纳的定金等款项卖房人应当予以返还。而卖房人则认为:虽然因*原因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但并非无法履行,应当根据*相应调整合同条款,使合同继续履行。如果购房人提出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已经交纳定金,则根据定金罚则,定金无须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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