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后怎么申请"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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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生病有医保就可以报销一部分,但是医保并不是万能,为了更全面的应对各种疾病,一些朋友就选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大病二次报销需要走哪些流程呢?

1、大病二次报销地点:

(1)患者在市内就诊, 3日内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急诊是十日。

(2)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在外地住院,有的地方是6个月以内,不能跨年)。

2、大病二次报销所需的材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2)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3、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2)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新农合报销过后,你需要拿着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新农合报销三连单复印件(有的地方要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上面加盖新农合公章到民政部门申请,审批后发放补助,如果你不进行申请,民政部门是不可能给你钱的;如果已申请,且手续合格,~般当年度应该将补助款项交给患者。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谢谢

热心网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1、大病二次报销地点:

(1)患者在市内就诊, 3日内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急诊是十日。

(2)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在外地住院,有的地方是6个月以内,不能跨年)。

2、大病二次报销所需的材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2)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3、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2)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新农合报销过后,你需要拿着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新农合报销三连单复印件(有的地方要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上面加盖新农合公章到民政部门申请,审批后发放补助,如果你不进行申请,民政部门是不可能给你钱的;如果已申请,且手续合格,~般当年度应该将补助款项交给患者。

二次报销没有那么容易,并不是所有的大病都可以报销。据了解,只有经过了国家认证的疾病才可进行二次报销,比如国家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染、结肠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种疾病纳入了大病医保范围。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有花费就可报销,具体需达到多少金额才能报销是由当地*来决定的,不过一般情况下,是超过5000元即可,不过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报销的起付线也不尽相同,具体报销起付线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热心网友

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二、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事处审核;

5、乡(镇)*、*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的标准:

1、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2、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3、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5、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

扩展资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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