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立项和取得土地的先后顺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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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5

先项目立项目再获取土地使用权。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项目核准的内容及效力

一、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宏观**;

地区布局合理;

主要产品未对国内、省内市场形成垄断;

未影响国家及区域经济安全;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未影响公共安全。

二、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人防、生产许可、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项目核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5

首先要得到土地预审报告(国土部门),拿着预审报告出计划和规划。先有这些手续,才能办理土地手续。 如果是招拍挂竞得土地,应该是先取得土地,后办理立项规划手续。
1、你要搞清楚立项是开发商内部的立项,还是在*部门的立项。

2、开发商内部立项,在取得土地之前就开始了。

3、在*的立项,是取得土地之后。道理很简单,因为,你还没有取得土地,*如何受理你的立项?立什么项?*在出让某一块土地之前,就已经对该土地的一事项进行审批,最主要是规划条件,这其实就是你取得土地之后,将来立项的重要*内容,
招标比后两个都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6

我很怀疑您是否真的做房地产开发的业内人员。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首先需要获得的就是土地,依据现行的相关*,可低价或无偿获得的划拨土地几乎没有了,无论是商业还是住宅项目,土地基本为挂牌出让。我看过本题其他两个回答,从专业知识方面应该是业内人士,说得不错,我做一些补充,以供您参考。
任何一个房地产企业都需要跟*和银行搞好关系,这是基本常识。土地的获取只能是通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通过集体组织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集体土地的性质带有很多其它因素,这里暂不论述。以城镇国有土地为例,在城市整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明确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要选地,就是确定拟开发地区和地块,这是首要目标。在确定拟开发地区地块的前提下,需要通过各方面关系,与当地党政机关、财政、招商、金融、建筑规划、土地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对接,通过党政机关及财政和招商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可以提前了解城镇规划、土地用途、周边公共事业配套等关键指标。做这些工作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中间环节主要包括确定拿地(范围、四至、用途、指标、规划)相关工作,以及运作土地挂牌摘牌等环节,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资金链充足供应的保证,需要提前和银行等部门沟通,因为此项工作涉及到今后土地和房产的抵押贷款等,必须提前进行规划和确定。
如果前提工作做得充分到位,相关的人员和关系也到位,基本上房地产企业可以了解参与城镇改造升级、土地整合利用等契机,再配合当地党政机关领导的思路,设计出拟开发地块的具体规划。请注意,这个时候党政机关领导的思路是关键,如果做好了,今后拟开发地块周边的公共事业配套都会提前配套到位或*明确相关配套的目标及期限,这等于是替开发商解决了最大的问题。
上述这些环节都做到位的情况下,拟开发土地的挂牌出让、拍卖摘牌,其实就不是问题了,在这里我估计不能也不想多说什么,感兴趣的话我们可以私下探讨和交流。
综上所述,看地、选址、了解、运作、规划、拿地、设计、建造等等,才是正确的流程,也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流程,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6

你好,首先您问的问题很好,要么是业内人士,要么也是有兴趣关注了的。跟您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我认为,立项在先,我们从土地刘庄的整个流程来看,1、集体土地报批农转用阶段,带项目报批,此时就有立项部门出具的未来拟建项目的大致意见了。2、国有土地供应阶段,(1)招拍挂土地,虽然没有立项文件,但是规划指标已经非常完善,这可比立项文件对地上可利用规模给的清晰明确多了。(2)划拨供地,立项是第一步,您也很清楚。
所以综上,我个人认为立项在先。不论是有实体立项文件,还是未出具立项文件,实际上,立项的目的和功能已经达到了,就是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有一个基本的框架,随着土地手续的完善,立项文件及配套的规划建审也愈发精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7

工业项目立项、市政项目立项和房地产项目立项,对土地使用权先后取得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视各地具体情况和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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