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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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03:40
所需资料:
一、半身免冠照片
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四、军人证件
五、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地点:井都镇大院内
办公电话:0754-8669121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办理结婚证申请: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镇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通知书》的,应当出具。
3.、获取办理结果
发证。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中心——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