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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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12:15
“记0分罚0元”这种罚单您收到过吗?
有的朋友可能会感到疑惑,这不啥都没扣吗,也算处罚?
1、什么是“警告”处罚?
这种“记0分罚0元”的处罚叫做“警告”,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警告”虽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处罚,但它会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避免发生更严重的交通违法。所以大家一定要严肃对待,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2、“警告”如何处理?
一、现场开具法律文书的
民警现场开具的“警告”罚单可以不用处理,民警会对驾驶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驾驶人需要接受民警现场安全教育。
二、12123上查询到的
电子抓拍形成的“警告”罚单,需要在“交管12123”APP找到这条违法并进行处理,否则这条违法记录不会消失。
不处理的后果:
电子抓拍产生的交通违法是记录在车辆的信息里的,会让车辆处于“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影响车辆年检等业务。
在“交管12123”APP上走违法处理的流程,处理完成后,车辆上的违法记录就是已处理完的正常状态。
不记分、不罚款不等于不处罚,希望大家慎重对待“警告”罚单!认真对待每一次出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12:15
法律分析:一、属于交通违法情节不严重,需要到交警队接受教育,即可撤销该条违章。实际上,这种“罚0元,扣0分”的罚单是比较罕见的,它通常是由电子眼拍摄所记录下来的违章,情节较轻微,予以警告处理。虽说只是警告,但这也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会记录到驾驶证档案中去的,所以它和其他违章一样,车辆在年审前,要及时消除。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处理的,只是不挨罚款和扣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被处以警告的处罚,需要到交管部门开具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