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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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20:57
一、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 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只要带 身份证 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 工伤保险 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含义及获取 (一)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 2、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四)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三、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