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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可以。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六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热心网友
1、写份申请,说明丢失的原因,将申请递交到当初颁发该证的房产管理机关申请补证。
2、按照程序,房产登记机关出具丢失该房产证的证明,到相关报社进行登记该房产证作废公告。
3、公告期满后,持报社登记作废的公告,按照房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补证。
热心网友
当然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