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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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20:14
以辽宁省工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例:
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在搜索框里输入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号,查找到企业之后,点击企业的名字,打开企业信息的具体页面。
在这个具体信息页面的左侧竖列排列着几个项目“工商公示信息”、“企业公示信息”、“其他部门公示信息”。
你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如果已经年报成功,页面上会显示“2013年度报告”或“2014年度报告”;如果没有年报成功,页面会显示“该企业尚未申报年报”
其他省份的公示系统查询方式与辽宁省的大同小异,几乎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20:14
在企业工商公示信息查询系统里可以查到
按照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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